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损失要怎么赔的问题,下面哈尔滨债务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包含什么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房屋买卖关系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吗?房屋买卖关系不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合同是对法律关系的协议,而法律关系是合同的中心内容,二者不能等同。
买卖房屋合同违约损失要怎么赔?
1、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